
包钢灵芝稀土25000吨年氯化稀土产品质量和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次公示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00吨/年氯化稀土产品质量和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其他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5000吨/年氯化稀土产品质量和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临淄区齐鲁化工区天辰路77号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工区天辰路77号金山产业园现有厂区内,不新征土地。项目对厂区内生化水处理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新增一套氯化铈料液净化装置,含2台100立方PPH储罐、140平方板框压滤机,拆除原40平方板框压滤机及2立方缓冲罐等;优化升级工艺设备,改善一套产品质量系统,含一台回转窑、2台PPH搅拌罐、1台真空带式过滤机、3台板式换热器、利旧1台锥形混料机、变更2台锥形混料机为螺带混合机、增加1台2000L螺带混合机、镧/铈连沉增加单控的蒸汽管等工艺管线变动;焙烧混料废气处理升级改造装置,含列管换热器、喷淋吸收塔、湿式电除尘、利旧布袋除尘器4台等。项目建成后,保持年分离25000吨氯化稀土产能,稀土产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减少镧系及铈系产能,增大镧铈产能,技改后稀土产品结构调整为:镧系3000吨/年(新增1000吨/年)、铈系6000吨/年(新增1000吨/年)、镧铈系10000吨/年(减少2000吨/年)、镨钕系5400吨/年(保持不变)、钐铕钆系600吨/年(保持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临淄区齐鲁化工区天辰路77号
联系人:谭伟
联系电话:13581003940
电子邮箱:lzxt8594@1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路56号
联系人:刘洋平
联系电话:15092300916
电子邮箱:15092300916@139.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核实项目行业类别,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类别,梳理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依据,筛选,确定评价等级、执行标准等,同时梳理厂区现有项目相关情况,查找现有项目相关问题,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及其所在区域污染源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2)对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4)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5)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6)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7)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与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提供您的具体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00吨/年氯化稀土产品质量和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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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